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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台北市政府社會局(107/08/01)

針對行政院少子化政策107年8月1日新制上路,臺北市政府因應中央制度轉換,承諾臺北市市民原領有補助額度絕不縮水,並且整合中央挹注補助經費,酌予提高家長送托費用補助。例如:臺北市將0-2歲嬰幼兒送托公共化及準公共化托嬰中心及保母,在舊制(7/31前)每月可領取北市育兒津貼2,500元、中央托育補助3,000元以及北市友善托育補助3,000元,共8,500元。8月1日新制上路後,0-2歲嬰幼兒送托至準公共化托嬰中心及保母,每月可領取中央協助支付費用6,000元,以及加碼後的北市友善托育補助4,000元,共1萬元。

 

針對中央托育補助新制上路,0-2歲嬰幼兒擴大發放育兒津貼每月2,500元並取消就業條件限制,及提供送托公共化及準公共化服務兒童協助支付托育費用每月3,000至6,000元。臺北市已配合中央新制研訂送托各類型態之補助金額,凡家庭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家庭,將小孩送托準公共化保母,依市場價格1萬8,000元,過去家長每月需自付9,500元,8月1日新制上路後,家長每月實際自付只需8,000元,實質減輕家長托育負擔,也達成臺北市長柯文哲市政白皮書所提送托保母費用不超過8,000元之目標。

  

臺北市自105年起即與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推動友善合作機制,現有85家合作托嬰中心及2,349名合作保母,因臺北市訂定加入準公共化條件與原有合作要件大致相同,8月1日中央新制上路將不影響,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與合作托嬰中心於8月1日、合作保母8月4、5日一同召開說明會,力求無縫接軌,讓現有領取加碼補助之家長持續受惠。因中央新制規定送托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服務者不得與北市育兒津貼2,500元併領,此金額將由臺北市友善托育補助補足額度。預計8月中旬前前公布第一波北市準公共化服務名冊,並依中央新制規定,只要在9月底前完成準公共化服務簽約者,費用皆可追溯至8月起發放。

 

最後,對於送托「非公共化或非準公共化服務」的保母與托嬰中心,中央新制將只放育兒津貼2,500元。對臺北市家長而言,原可領取友善托育補助2,000至3,000元且併領北市育兒津貼2,500元,考量北市民生消費及托育費用較高,避免家長托育負擔變重,臺北市為支持家長安心送托,不因生育而離開就業市場,北市將維持發放原有補助額度,除依中央新制領取中央育兒津貼2,500元外,臺北市將以「協力照顧補助」,補足家長2,000至3,000元的托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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