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幼兒不識危險 切莫獨留離開視線

記者陳心雅/新竹報導

 

獨留兒童在家釀成慘劇的新聞不絕於耳,何以家中隱藏著如此大的危機?獨留兒童在家容易發生危險,因兒童沒有危機意識,不懂得保護自己,而且兒童的好奇心大,容易接觸有潛在危險的事物。

兒童被利器所傷、被滾湯灼傷、誤喝有毒液體、誤服藥物的例子比比皆是,甚至在家中因玩打火機而引起火警,禍及鄰居等慘劇亦時有所聞。其中最駭人者,莫過於兒童因自行爬出窗外而導致墮樓身亡,這些案例都令人感到萬分可惜。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反第51條規定政府將,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社會處呼籲,6歲以下幼童對於危險環境沒有自主能力,需要被保護,父母外出最好能將孩子帶在身邊,或委託長輩代為照顧,切莫將幼童獨留家中,以免發生意外。鄰里之間若能多一份關心,主動通報類似案件,也可以預防災害的發生。

來源:NOWnews: http://goo.gl/fqBD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台北家扶鵝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