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常隨時留意受托童是否有以下症狀

(1)微燒、疲倦、厭食、嗜睡、肢體不明抽動…,或其他身體不適反應

(2)口腔黏膜、上顎、舌頭、手掌心、足、屁股、膝蓋發現多處小水泡或潰瘍。

2.立即在發現當日告知家長就醫處理,無論是僅有感冒症狀或已有冒泡情況。並詳細記載於托育日誌中。

3.知悉「疑似」狀況8小時來電回報保母社區系統;再由保母社區系統通報社會局。

4.電話追蹤家長,隨時掌握就醫診斷之結果。

(1)原本告知家長之症狀就只有微燒、疲倦、厭食…,或其他身體不適反應等疑似感冒現象,先暫不通報但要密集追蹤,經確診為一般感冒,保母得視孩子症狀程度,建議家長停托自行照顧,尤其是有發燒現象時。但家長若仍要送托,請把握下列原則:

A.注意居家環境清潔與消毒。

B.暫時避免生病兒童與健康兒童有互動接觸。

C.務必請家長自行帶孩子看醫生,並協助按時服藥。

(2)原本告知家長之症狀除了疑似感冒現象外,就已經有合併手足口症,雖尚未確診是否為腸病毒或手足口症,但有「疑似」就要通報,並告知其他家長,請其共同注意孩童健康。

(3)若經確診為腸病毒或手足口症

A.請家長務必配合至少停托一週,第8天起視狀況復托。如有個別狀況自第6天即需復托者,需有醫師開立之不具傳染性證明。無法配合停托之家長可徵詢目前無收托兒童(含自己孩子或孫子)之保母協助托育。但仍以家長停托、自主管理與隔離為第一原則。

B.保母於該童隔離期間,消毒居家環境,並觀察其他健康受托童是否也陸續有上述症狀。

C.平時即應貫徹勤洗手之習慣,少數腸病毒或手足口症會復發,復托之後請一律注意是否有再次感染、或又感染其他疾病之現象,並適時告知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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