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發生

步驟

程 序

目的、態度、方法

步驟1

保持冷靜,立即遠離災區、檢視幼兒,立即求救、打急救電話、連絡家長、送醫

1.原則上打119、連絡家長。

2.立即能到的人協助及作證。

步驟2

進一步評估幼兒狀況(意識、呼吸、生命跡象),立即採取急救規定步驟施予急救

1.盡快送醫為原則,若有人代打119則繼續急救,若無人回應先施救5個循環(5個30:2)再打求救電話(保母須為錯誤急救方式負責),持續急救至救護人員接手。

2.熟練CPR、異物哽塞、傷口處理技巧。

3.送醫之處,已與家長事先約定

步驟3

與家長保持聯繫

具體明確告知現況,幼兒在何處。

步驟4

關懷幼兒急救及就醫後續

尋求協助

1.保持低調,切忌一昧推卻責任。

2.現場關心幼兒診療,對於醫院或醫師的診療,不必表示太多個人意見,同時通知另一家長、通知家人。

3.整理情緒,接受偵察。

4.通知保母系統單位、通報相關單位及投保單位或律師。

步驟5

與家長維繫關係

1.協助看護、探視或辦事。

2.結伴至家長住處表達關懷之意。

3.釐清幼兒發生事件始末。

4.整理幼兒緊急處理過程及平時有關幼兒之各項資料,形成文字或建檔。

步驟6

尋求相關資源

1.專業單位、律師、社工、諮商師、雙方親友。

2.平時建立之托育資源(如醫院、醫師、保母)。

 

◎緊急事故發生後

1.要求自己冷靜,絕對不能慌亂。

2.面對家長時,姿態放低,不要一直推卸責任(如:都是孩子皮、不聽話…)。

3.檢調人員做筆錄時(第一次筆錄極為關鍵,有律師作陪更佳),切忌慌亂口不擇言(例如,當時我很緊張,什麼都忘了、或我當時緊張又害怕,孩子還抱不住…,或孩子還抱掉了…),應簡潔說明事件發生過程,並敘明所做之緊急處理均依國家考試所規定之技巧和方法。

4.接受檢調人員調查時,可以保持緘默,要求有律師作陪再回答,或任由檢調單位調查,但不一定對自己有利;回答時可以陳述事實,尤其對自己有利部分作說明,或進一步要求調查(例如幼兒常感冒看醫師之類…),而對自己不利部分保持緘默

5.立即安排其他嬰兒的照顧,並對急救中嬰兒,表示行動上的積極關心(如:3天3夜都守在加護病房外,讓家長覺得比她還關心;提供適當資源,如熱水瓶、毛毯等,協助家長處理一些事情)。

6.盡快尋求資源,保母專業機構、律師、社工老師、諮商師、社會局、保險經紀人。

7.用文字詳細記錄幼兒發生意外事件當時及送醫過程

如幾點吃,吃什麼、吃多少,吃時孩子如何?吃後孩子何時開始發生異狀?臉色眼睛如何?肚腹手腳如何?排泄器官如何?

何時、何地、因何受傷?傷口被何種器具傷害、傷口長相、血流情形等描述。

何時眼睛往上吊、臉色發黑、手腳變軟、呼吸微弱至停止、心臟跳動趨緩至停止

何時體溫開始飆高、何時量體溫、幾度、做何措施?何時為送醫點?

為何睡?何時睡?睡哪裡?何種睡相?睡具為何?如何省視?

(以上例子:何時做何處理?所做紀錄為何?)

8.幼兒非正常事件紀錄與交換意見紀錄、托育日誌的整理、對自己有利資料的收集。

9.委婉拒絕記者採訪,若無法拒絕,則簡單扼要回答,不宜解釋、抱怨、訴苦。

 

◎造成危機與意外事故發生可能原因

1.不可逆料因素,如颱風、地震、隔壁火水災、臨時斷水斷電、傳染流行等之因應。

2.家中設備老舊(瓦斯爐、瓦斯管線、熱水器、電器用品、電線、門鎖)、動線阻塞(客廳、廚房與浴室間什物太多、沒有溜下大樓器具、大廈電梯過久未檢、樓梯間擺放雜物、逃生鐵窗鎖死)、空氣不乾淨(不夠流通、存放物品過多、或養有寵物)、家中擺置具潛藏性危險(盆景、細緻瓷器、水晶、藝品、魚缸、清潔劑、殺蟲劑、食品添加劑、藥品、工具、烹飪用具、電鍋、微波爐)、設備或器材不足(滅火器、急救箱)、家中場所管理不當(止滑墊太髒、浴室磁磚有水漬、未定期打掃、低矮抽屜放置剪刀、尖筆、電器用品管線雜亂、茶几、客廳雜物太多、輻射線用品距離不足方向不對、客廳內鞋子拖鞋擺放、幼兒軟墊、飲具、玩具未固定清洗、保母兒女房間管控)、出入家中人口太雜。

3.嬰幼兒先天性缺陷或疾病(如癲癇、先天性心臟病、早產、遲緩,或流行病,如急性腦炎、肺炎、禽流感、SASE)、幼兒意外傷害(傷口處理、腦震盪症候群)等,保母之認知及照護方法。

4.保母家人支持度不足,或保母心有旁鶩而疏忽。

5.保母對家庭托育之幼兒安全意識環境認識不足,建立托育關係時,收集之資訊不足。

6.保母未建立特殊或意外時幼兒之照護技巧,或緊急救援系統(知識、方法、技巧、資源)。

 

◎預防與處理準則

1.未見先萌,見微知著,平常即有危機預防教育、預防工作之實施。

2.先知快報,速捷處理,避免因緊張、遲緩而誤事,消彌事件於無形。

3.練習CPR、異物哽塞、傷口處理等急救技巧至嫻熟,隨時吸收相關新知。

4.建立危機處理機制(家人.保母.專業機構.醫院.交通.法律等資源網絡建立.參加意外保險)

 

◎緊急電話

119(各種災害、重大意外、緊急送醫專線或撥110)

110(青少年保護或檢舉各種犯罪報案專線)

113(家庭暴力、性侵害,婦幼保護專線

0800-024-995(家暴性侵害保護專線)

0800-231-709(交通大隊24H免付費專線)

各地無線電計程車

免付費叫車專線:0800-055-850(台北縣市)

行動叫車電話:55850(付費使用,台北縣市)

 

◎相關資源

1.內政部兒童局社區保母系統網站

2.南台北家扶中心2351-6948

3.台北市社會局5科1999轉1623.1625

4.北市府托育資源網

5.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2872-1940-219.228

6.市府便民服務專線1999

7.民眾法律諮詢服務2725-6168

8.市政全球資訊網

9.台北市早期療育綜合服務中心2756-8852

10.勞工局法律諮詢2720-6701

11.北市兒童托育資源中心2476-6008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台北家扶鵝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